80后女子办假户口领养老金近10万!我们的养老钱竟这样被掏空
当我们在为退休生活辛苦缴纳社保时,有人却用虚假身份提前透支着大家共同的养老基金,这样的行为绝不能容忍!
看到这则新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位80后女子,竟然通过办理虚假户口簿和身份证,在不到36岁的年纪就开始领取养老金,一领就是近8年,骗取金额高达9.57万元。
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河南省卫辉市的一起案例。这只是河南省人社厅通报的三起虚构身份骗取养老保险案件中的一例。
01 三起骗保案件,揭开社保基金流失黑洞
这三位骗保者的操作手法如出一辙,都是通过虚构年龄身份,办理相应的虚假户口簿和身份证,然后参保并领取养老保险。
来自卫辉市的李某某,1981年8月出生,她虚构了1967年2月出生的身份。这样一来,她一下子就“长大”了14岁。
凭借这套假身份,她在2010年1月在卫辉市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手续,2017年3月就顺利“退休”了,次月开始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从2017年4月至2025年1月,李某某以虚假身份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基金共计9.57万元。要不是被发现,她还会继续领下去。
原阳县的刘某某更是离谱,1978年1月出生的她,虚构了1964年1月出生的身份,让自己瞬间“变老”了14岁。
她在2011年7月在原阳县办理参保及补缴,2014年3月就“退休”开始领养老金了,比李某某还早。
截至2024年10月,刘某某共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25.53万元,是三人中数额最大的。
宁陵县的宋某某是其中唯一的男性,1964年10月出生的他,虚构了1954年10月出生的身份,也把自己变大了10岁。
他在2006年5月参保补缴,2014年10月办理退休,次月开始领取待遇,至2024年4月共骗取养老保险基金12.96万元。
02 法律利剑出鞘,骗保者付出沉重代价
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就是领了点养老金吗?有什么大不了的。”那我告诉你,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被追回骗取的钱款,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和高额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三起案件中,刘某某已经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宋某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李某某的案件也在侦办中。
03 骗保行为蚕食社保基金,损害所有人利益
社会保险基金不是取之不尽的聚宝盆,而是全体参保人的共同财富。每一个骗保案例,都是在蚕食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利益。
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的“保命钱”,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这些骗保行为,直接危害社保基金安全,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
也许有人会辩解:“我缴了社保,为什么不能领?”问题在于,这些骗保者是通过虚假身份,提前领取了他们本不应获得的待遇。
正常参保人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而这些骗保者通过伪造年龄,提前多年享受待遇,这是对社保制度的公然破坏。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三起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全国各地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骗保行为?我们需要打一个问号。
04 守护养老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保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不能单靠政府部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监督合力。
社保部门要加强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要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加强内部控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毕竟,这些案件都是持续多年后才被发现,说明我们的监管体系还有改进空间。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我们每个公民也要提高意识,积极举报可疑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每个人的养老钱。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起案件中被骗取的基金已经全额追回至社保基金专户。这至少挽回了经济损失,但过程中消耗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却是无法衡量的。
05 法律意识淡漠,骗保者悔不当初
我相信,这些骗保者在作案之初,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行为的严重后果。或者说,他们心存侥幸,以为能够瞒天过海,永远不被发现。
其中,李某某的行为尤其令人唏嘘。2010年办理虚假身份时,她才29岁,本该是奋斗的年纪,却动起了歪脑筋,动用了假户口簿、假身份证。
当她2017年开始领取养老金时,实际年龄才36岁不到,却过着“退休生活”,还心安理得地领取着本不属于她的养老金。
这些人现在肯定后悔莫及。因为一时的贪念,不仅要把骗取的养老金全数退回,还要面临刑事处罚,留下人生污点,影响自己甚至子女的前途。
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社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共同财富,不是任人窃取的“唐僧肉”。
保护社保基金安全,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未来的养老保障。
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自认为聪明的骗保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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